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总局2010年度运动员注册有关要求,现提醒各单位于2010年6月30日前提交运动员注册优先权报告。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权。
如本单位没有运动员注册优先权申请的,亦请于6月30日前传真注明本单位2010年度没有运动员申请注册优先权。
附:运动员注册交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运动员协议期满后的第一个年度注册期,如原注册单位愿意继续留用运动员,但未能签定代表资格协议的,必须在该注册期内,向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或全国单项运动协会提交注册优先权的报告。否则,该注册优先权自该年度注册期截止之日起终止。
中国曲棍球协会
2010.6.11